本报讯
昨天,全省劳教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。会议提出,2007年全省劳教系统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,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,强化场所安全稳定工作,提高教育挽救质量,加强队伍建设,不断加强和创新劳教各项工作。 安全稳定仍是重点 增强全体民警的安全稳定意识,建立健全场所安全防控、排查、应急处置和岗位责任长效机制,提高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水平。 充分发挥劳教人员思想动态分析的超前预警作用,加强信息管理,突出动态分析的快捷性和前瞻性。 加大场所安全防范投入,逐步推广电子视频监控、智能控制门等设施,全力建设场所巡逻道,加强场所警戒队伍建设,提高动态环境下的安全防控能力,努力编织全方位、立体化的人防、技防网络。 积极配合、参与各项专项斗争,严格劳教人员所外就医、所外执行等重大执法事项,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。 教育矫治要有创新 针对劳教人员构成日趋复杂的情况,认真总结教育工作规律,推广实施个案矫正制度,全面实施《劳教场所教育矫治质量评价实施办法》,探索提高教育矫治质量的新途径、新办法。 强化教育矫治工作的针对性,在封闭式、半开放式、开放式等不同管理阶段,分别突出劳教人员的强制性教育、行为养成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培养教育。 大力加强教育工作民警队伍建设,努力打造三支专业化队伍,即一支专职教师队伍,一支心理咨询师,一支个别教育能手队伍,探索建立“全省劳教人员心理咨询矫治中心”。 规范执法得到强化 加强劳教法制工作,进一步发挥法制部门的职能作用。完善劳教执法监督程序,突出执法监督重点和针对性,把执法监督与完善制度、规范行为、推进工作相结合。重点加强执法责任体系、执法质量评估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。 加强制度建设,结合劳教管理工作改革,对现行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进行修改完善,做到用制度规范工作。 加强劳教执法信息化建设和规范性文件管理,落实所务公开制度和信访工作条例,深入推进依法制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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